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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依法扣留车辆的条件是什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6-08 15:03)    点击:206

交通事故依法扣留车辆的条件是什么?
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法扣留车辆:

(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;

()有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嫌疑的;

()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;

()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;

()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;

()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;

()未申领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》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;

()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。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因收集证据需要的,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。

交警仅在发生上面所述的八项情形时,才具有依法扣车的权力。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后,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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